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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小三」討分手費 傳簡訊給元配
「小三」討分手費 傳簡訊給元配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11.03.23
周姓女保險業務員與已婚男同事有染,後來兩人為錢起紛爭,周女今年初竟傳簡訊給元配「叫妳老公還錢,就當分手費」,隔天元配報警抓姦,當場抓到丈夫與小三赤裸相擁,小三還辯是「天氣太熱」。
周女否認與劉姓同事發生性行為,但劉男事後坦承已與周女交往1年餘、每周發生三到四次性關係,且錄影帶顯示劉處於勃起狀態,檢方昨將周女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
據查,劉姓夫婦及周女原本都是同一家保險公司同事,劉妻後來為了照顧小孩離職,住在宜蘭家中,劉姓男子為了工作在板橋租屋居住,劉姓男子供稱,從去年開始就與周女發生婚外情。
直到今年一月廿六日,周女不滿劉欠了她數萬元沒還,竟然傳簡訊給劉妻稱「叫妳老公把錢爽快點拿出來,只要他拿出來我就跟他分手,要不就繼續糾纏不完了,當作分手費囉!」劉妻隔天下午二時立即報警,直搗丈夫租屋處抓姦。
一行人衝入屋內,看到劉、周兩人在床上全身赤裸抱在一起,電視還播放A片,劉妻控告兩人通姦。
周女偵查時說,因天氣太熱脫光衣服,無性行為,簡訊上的「分手費」是瞎掰的;但當時是一月,天氣寒冷,周女說法不被檢方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