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和信名醫 枕頭悶死二奶
和信名醫 枕頭悶死二奶
蘋果日報 2011/01/27
疑遭騙錢中國行兇 返台看診1年昨收押
【綜合報導】國內治癌權威機構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驚爆院內名醫殺中國二奶駭人命案!該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黃麟傑疑因遭中國二奶秦亞楠騙錢,前年底飛赴遼寧省,在一家飯店房內與秦女談判爆發爭執,黃涉嫌下藥迷昏對方再用枕頭悶死,隨後返台用奪命的雙手繼續行醫看診年餘。案經中國公安通緝並通報我方,士林地檢署周一發動搜索,黃到案後否認犯案但測謊未過,昨晨被收押,和信立即將他停職。
現年40多歲的黃麟傑是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已婚,專長為消化道癌症,尤專精大腸癌治療。
和信副院長謝炎堯昨說,黃沉默寡言,對他私生活不了解,檢警周一到院內搜查,只表明是黃的私人行為,與院方無關,現在知道黃涉嫌殺人,「非常震驚!」目前已將黃的患者交給其他醫師照護。本案是國內首傳醫師赴中國殺人的重大刑案,謝感慨說:「此事嚴重傷害醫院形象,但院方只能吞下去。」
飯店談判下藥迷昏
檢警調查,黃麟傑與中國遼寧省女子秦亞楠(28歲﹚外遇,前年疑因察覺遭秦女騙錢,於同年12月隻身赴遼寧,與秦女在大連市一間飯店房間內談判。但直到退房時間已到,業者入房察看,才驚覺秦女獨自在房內,早已氣絕。
據中國公安驗屍報告指出,秦女死於窒息,外觀上並無明顯外傷或掙扎痕跡,血液中驗出疑似安眠藥成分,懷疑黃麟傑在談判爭執後,藉醫藥專業下藥迷昏秦女,再用枕頭之類的物品,在秦女毫無反抗能力下,把她活活悶死。
出差幽會女服務生
黃麟傑行兇後返台裝作若無其事,繼續看診,但他不知道自己離開飯店的身影已被飯店監視器錄下,第一時間就被中國公安列為頭號嫌犯並發布通緝。同時,中國公安並對台灣檢警發出附上兇嫌姓名及簡單案情的協查書,希望協同辦案。
但士林地檢署接手此案後,發現協查書內容過於簡單,對岸公安也沒有檢附其他證據,因此特別派一名刑事局警官赴中國聽取簡報,了解對方掌握的跡證,再要求中國公安採證指紋、驗屍、拷貝飯店相關監視畫面等,同時派員暗中監控黃麟傑行蹤,將相關跡證補齊後,周一指揮警方約談黃麟傑到案。
黃矢口否認殺害秦亞楠,推稱「離開飯店時她還未死亡」,並表示如果是他犯案,他就不可能人還留在台灣不落跑。不過由於中國公安掌握的事證直指黃涉及殺人案,且事證具體,檢方認定黃涉嫌重大,犯下刑責10年以上,最重可處死刑的殺人罪,立即簽發拘票將黃逮捕,並到其住處和辦公室搜索。
檢警查扣黃麟傑的電腦主機,發現秦女生前與他有密集電子郵件往來。證據攤開後,黃麟傑才坦承秦女是他的情婦。他說,秦女原在中國擔任飯店服務生,他趁前往中國出差時與對方約會,也常透過網路和電子郵件聯繫。黃隨後測謊未過,檢方以黃涉嫌殺人重罪且有滅證、逃亡之虞向法官聲押獲准。
台灣有權管轄本案
檢警表示,以往多是國人在台犯案後逃赴中國,檢警調查後依「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協請中國公安逮人遣返,此案則是公安發動偵查、提供證據供我方緝捕的首例。至於我方有無管轄權?檢警指出,依《刑法》屬人原則的規定,凡國人在境外犯下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台灣司法單位對案件擁有管轄權。
衛生署則表示,依《醫療法》,除非醫師因業務之便作出違反醫學倫理行為,否則無法處以廢除醫師證書的處分;不過若經鑑定指黃麟傑精神異常,可廢止其醫師執業執照不得看診,而醫師因刑案遭羈押,從羈押日起也必須停業或歇業。
針對醫師殺人後仍繼續看診一年多,一名和信醫院病患昨得知後直呼:「太恐怖了!我明天就想出院。」她說,和信是專門治療癌症的醫院,醫師都很專業,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很令人驚訝。
和信院方表示,和信和中國方面無合作計劃,不清楚黃如何認識二奶。檢警則不願意透露黃與秦女的結識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