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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簡訊太過露骨 抓姦不必在床
簡訊太過露骨 抓姦不必在床
聯合新聞網 2010-04-16
抓姦不一定要在床。史姓男子生病,妻子代接電話,看到老公的朱姓女同事傳來多則曖昧簡訊,說“您不是我做愛的唯一對象”,還提醒要在車上準備保險套。史妻當場傻眼,沒想到接個電話,意外發現老公的婚外情。
史妻說,基於家庭和諧,她原本只對朱女提出民事賠償訴訟,獲判賠四十五萬元,未料丈夫惱羞成怒,多次毆打她,還開車衝撞,她只好控告兩人妨害家庭;提告後,丈夫又扯她頭髮撞牆,她另控告傷害。
儘管沒有抓姦在床,但檢察官認為朱女傳的這些簡訊,多次提及做愛等細節,足以證明她和史姓男子之間有親密關係,將兩人起訴;史被控傷害罪部分一併起訴。
史妻提告指出,去年六月廿二日,她老公生病臥床不方便接聽手機,她在照顧之餘,順便幫忙代接電話,沒想到老公的手機裡滿是朱女傳來的曖昧簡訊。
檢方檢視簡訊內容,包括“前兩次您在我家流連不想離去,直至霸王硬上弓才意猶未盡離開”、“午夜醒來想與您做愛,也會受不了,見面又是好久的事,才會在車上解決”、“您不是我做愛的唯一對象”、“我希望愛撫不是草草了事…”。
史妻說,更離譜的是,老公還和朱女搞車震,兩人相約時,朱女先傳簡訊要求史姓男子在車上準備保險套、漱口水、棉被、衛生紙等物,更提及彼此性器官及口腔要清潔問題。
史姓男子強調,這些簡訊是妻子非法取得,否認有外遇。朱女不否認傳簡訊,但辯稱她以為史已經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