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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婚外情案 潘越雲遭起訴
婚外情案 潘越雲遭起訴
【聯合報╱記者姜炫煥、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9.06.05
歌手潘越雲被抓姦在床,她承認與大她5歲的黃姓男友有婚外情,潘越雲的丈夫堅持提告;士林地檢署昨天依妨害家庭罪嫌,將潘越雲和黃姓男友提起公訴。
另外,藝人黃立成旗下麻吉家族的「三角COOL」樂團主唱洪健均、費聿鋒,認為「參劈樂團」成員莫康笙等人,以創作歌詞諷刺「三角COOL」樂團成員,將莫等三人打傷。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昨天依傷害罪嫌將洪健鈞與費聿鋒處分緩起訴,緩起訴時間為1年半,洪、費兩人必須賠償被害人3萬元,並向指定公益團體服義務勞務6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