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元配情結 通姦除罪一拖10年
元配情結 通姦除罪一拖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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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配情結 通姦除罪一拖10年
台灣立報 2008/10/22【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
通姦除罪化的議題,10年來受到某些婦女團體的猛烈炮火攻擊,認為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場,枉顧元配的權益。婦女新知基金會呼籲,由於目前的時空環境已經與10年前不同,各婦女團體應重新檢視「通姦除罪化」的議題。
過去支持通姦除罪化的陣營,主要的論述點在於支持情慾自主。配即使提告通姦罪,也無法挽回已經變調的婚姻,何況成年男女妳情我願的性行為及情愛關係,國家機器也不應該介入。
另外,支持通姦除罪化的陣營認為通姦罪懲罰的對象都是女人。這是因為以目前的社會現況,外遇的一方多是男性;而太太常為了維持婚姻,撤銷對先生的通姦告訴,結果演變成先生外遇對象和元配的戰爭。
另一方面,太太外遇,被先生告通姦的比例逐年上升,而且比起先生外遇的情況,先生撤銷妻子通姦的比率卻比較低。無論是先生外育或是太太外遇的情況,通姦罪懲罰的對象最後還是女人比較多。
反對通姦通姦除罪化的婦女團體的論述,則認為婚姻不只是愛情,對家庭的責任才是重點。通姦罪可以讓有心無膽的人不敢越界,也是維持婚姻穩定的重要規範。另外,通姦的一方往往是男性,而男性在家庭中通常掌有經濟大權。部份婦女團體主張有通姦罪,才能保障元配在離婚後拿到監護權和贍養費。
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在離婚後的監護權及贍養費部分的爭議,其實在2002年6月就修法通過夫妻財產制,妻子在婚姻中一樣享有平等的財產權。另外,法律也未取消不忠配偶的民事求償。
婦女團體提出通姦除罪化的呼籲早已超過10年,但每次提出都遭遇強烈的反對聲浪,尤其是遭遇先生外遇的元配,更是不諒解一向為女性發聲的婦女團體,支持通姦除罪化。不過這10年來,多元親密關係與家庭的論述逐漸累積,對於家庭的想像不再限縮於異性戀一夫一妻的組成模式,對於合法性關係的界線也漸漸挪移。
根據美國賓州大學法學院博士候選人關曉薇指出,太太外遇而由丈夫提告通姦的比例近年來已經上升至41%。因此婦女新知表示,這或許是一個很好的時機,將在近期召開婦女團體溝通平台會議,回頭檢視「通姦除罪化」這個停滯不前的婦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