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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捉姦怒摑裸女 元配判罰2千
捉姦怒摑裸女 元配判罰2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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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姦怒摑裸女 元配判罰2千
蘋果日報 2008/10/15
【楊勝裕、林師民╱新竹報導】新竹縣一名已婚陳姓消防員,去年任職五峰消防隊時,將外遇女子帶回勤務宿舍共度春宵,被妻子田郁翎捉姦在床,田女憤而掌摑外遇女數巴掌成傷,田女雖控夫及外遇女妨害家庭,兩人均被判拘,但田女也遭丈夫外遇對象反控傷害,經簡易判決罰金二千元,但田女不服上訴,昨新竹地院依目睹捉姦過程的證人,證明田女打人,維持原判。田女昨說:「我不是故意動手打人,法院判罰我只能接受。」
會同警員捉姦在床
判決書指出,去年十月二十一日晚上,五峰消防分隊員陳嘉榮(五十歲,新竹縣人)帶著三十歲的姚姓女保險員返回消防隊宿舍共度春宵,未料妻子田郁翎察覺,帶著警員及隊上長官一同捉姦。結果田女發現丈夫竟僅著內褲,外遇女姚姓保險員(三十歲,新竹縣人)僅以棉被包住身體,氣得掌摑對方,造成姚女矯正牙齒的牙套鐵絲走位,還割傷嘴唇。
田女怒控丈夫及姚女妨害家庭,但也遭姚女反控傷害,田女的丈夫及外遇女分別遭判四個月及五個月徒刑。而田女傷害部份,新竹地院簡易庭法官判罰金二千元,田女不服提上訴,但法官認為田女確實動手打人,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