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凌虐姦夫索賠 獅子會長求刑7年
凌虐姦夫索賠 獅子會長求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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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虐姦夫索賠 獅子會長求刑7年
自由時報 2008/08/29
〔記者楊政郡、俞泊霖/綜合報導〕國際獅子會台中縣東大會現任會長王德發,因懷疑徐姓會員與妻子有染,涉嫌糾集友人押人、毆打徐某,強迫簽下悔過書及付出36萬元賠償,事後16萬沒拿到,王妻控告徐某性侵,又將悔過書散佈,台中地檢署依妨害自由等罪起訴王德發等3人,求處6年至8年徒刑。
起訴書指出,王德發懷疑該會徐姓會員與妻子有染,去年11月間要求妻子誘出徐某,徐某赴約,在車上即被陳志雄、廖正男(2人皆為王德發友人)及多名不詳姓名男子持棍棒砸毀車子,將徐某拉出車外痛毆,王德發未動手在一旁拿相機拍照。
圍毆恫嚇 36萬和解
徐某遭到多人圍毆,又被押上車載走,途中還揚言「拿槍出來,把他作掉」。車子停在台中都會公園附近,又把徐某拉出車外毆打,陳恫嚇徐某要拿出36萬元解決此事,並擬好悔過書,要求徐某照抄,徐某照抄一遍又答應給錢,被告等人才釋放徐某。悔過書內容︰「本人徐某於2006年6月起陸續向被害人調戲強姦性侵害,連續數次,致被害人2007年11月流產,特此立據,永不再犯。」
事後徐某餘款16萬付不出來,翌日王某則向警方報案,由妻子控告徐某性侵(事後徐某性侵不成立,被依妨害家庭起訴)。並將妻子的控告狀及徐某悔過書發送給全體會員及台中縣政府社會科。
檢方認為被告犯行明確,依恐嚇、傷害等罪起訴,對王德發求處7年、陳志雄求處8年、廖正男求處6年。
王德發表示,對方一開始苦苦哀求,請求原諒,並表示願意拿出36萬元,給去年2次墮胎的妻子當調養費,但後來對方又反悔,只拿出20萬元,一切都是對方自願,並無強迫對方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