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為了安家費 任由老公外遇?
為了安家費 任由老公外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28/today-family2.htm
為了安家費 任由老公外遇?
自由時報 2008/07/28
Q:老公與已離婚女同事有公開婚外情,他表明愛家,對於我的反對他打罵、恐嚇且激烈的兇我,只要我依從就和平相處,且每月有兩萬元生活費。
我和第三者見過面,她態度強硬,說也需要愛她的男人之照顧。老公經常夜宿她家,但有時也會與我做愛。我心碎卻捨不得,請問他還愛我嗎?該用何種方式維持婚姻,何種態度對待老公?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丈夫公然有外遇,不顧妳的顏面及感受,強迫妳接納事實,他以為提供生活費並偶爾與妻子做愛有盡到責任,將自己的外遇合理化,沒有罪惡感。
夫妻關係剩下親情與恩情,愛情與激情逐漸消退,如果妳依照他的願望維持目前狀態,則有可能有三種情形:1.有朝一日丈夫離開外遇回到妳身邊、2.丈夫離開妳與外遇共同生活、3.維持現狀。
而妳如果選擇離開丈夫,會失去現有的一切,但是可以營建單親家庭,還是可以跟孩子在一起,當然還有許多因素需要考慮,如經濟、時間、能力等,無論是哪一種選擇,對妳來說都是不容易而且需要一段時間來做決定的。而由於先生與外遇還在熱戀階段,等感情穩定後,對方可能會要求更多的時間、金錢、照顧甚至名分,先生可能會因為不願斷送家庭而與之分手,這是一個冒險的期待及等待。
建議妳去做婚姻諮商,找出關係中未覺察到的互動不良之處,既然先生還是大部分時間在家裡且仍與妳行房,也可以從改善夫妻及日常生活中做起,如全家吃妳親手做的美食或帶小孩出去玩,在沒有壓力之下讓他感覺到家庭的和諧及妻子的關愛,床笫之間也可以增加激盪性。
給自己一段時間靜心努力,如果丈夫無法同心努力,妳也就可以義無反顧、心甘情願的走出婚姻,與孩子創造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