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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罵小三不要臉的女人 不起訴
罵小三不要臉的女人 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報導】 2011.04.06
桃園縣黃姓婦人(35歲)因丈夫外遇,她得知「小三」的身分後,傳簡訊罵「不要臉的女人、死纏著我丈夫」、「你是不是喜歡和別人共事一夫」等,被小三控告妨害名譽,檢察官認為黃婦只是表達做妻子的態度,且傳簡訊只有「小三」收到,其人不知情,與公然侮辱要件不符,今天對黃婦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