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出軌婦仰藥昏迷 偷情男棄路旁 夫救不及

新聞快訊-出軌婦仰藥昏迷 偷情男棄路旁 夫救不及

出軌婦仰藥昏迷 偷情男棄路旁 夫救不及

NOW news 2010/01/05 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為了掩飾偷情,居然見死不救!基隆市一名徐姓女子兩年前和丈夫吵架離家出走,結果和另一名蘇姓男性友人喝酒談心,沒料到酒後亂性,徐姓女子羞愧吞服安眠藥昏迷,但蘇姓男子怕姦情曝光,居然不把人送醫,還把她丟在路旁再打電話請女子丈夫接回,結果延誤送醫,徐姓女子不治死亡,高院依遺棄罪判處這名不負責任的偷情男5個月有期徒刑。

見死不救害人枉送一命,47歲的蘇姓男子住在基隆市尚仁街一棟紅色透天厝,電鈴壞了也不修理,日子過得很低調,97年7月中旬,他的一名徐姓女友人和丈夫吵架,跑來找他喝酒談心,沒料到兩個人卻亂了性,徐姓女子酒醒後羞愧吞藥自殺陷入昏迷,隔了一天蘇某返家發現徐女昏倒床上,將她抱到浴室清洗並詢問是否看醫生,徐女表示人還可以故未就醫。

徐女由於嘔吐不止加上身體抽搐、大便失禁,病情加劇,但蘇姓男子擔心姦情曝光,沒將人送醫,反而叫計程車從基隆市尚仁街把人載到深澳坑路夫家附近,途中徐女不斷呻吟,翻白眼,蘇某找不到路乾脆將人丟棄在路旁,再打電話通知徐姓女子的丈夫。

徐女廖姓丈夫接到電話後兩分鐘抵達現場,發現妻子昏迷倒地,立即將她送醫,因為時間一拖再拖,徐女送醫後在當天下午仍回天乏術,警方依監視錄影畫面及徐女手機通聯紀錄逮捕蘇某並移送法辦。法官認為蘇姓男子擔心姦情曝光,見死不救,依通姦罪、遺棄罪判處8個月刑期,還要易科罰金24萬元。

其中,遺棄罪部分,一審判刑10個月徒刑,上訴二審後,蘇某首度認錯,高等法院改判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至於通姦罪部分,基隆地方法院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蘇某放棄上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呂國寶、郭淑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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